讀文獻 學黨史 | 新中國成立之初的 反腐敗斗爭
新中國成立初期,面對國外敵對勢力的封鎖打壓以及國內百廢待興的復雜局面,加強黨的自身建設,提高黨員干部的素質、能力,積極防止和克服黨內的消極腐化現象和不良傾向,成為黨執政后的一項緊迫任務。通過組建專職反腐敗機構,開展整黨整風和“三反”“五反”運動,對全黨進行全面的思想教育,堅決肅貪整紀,整頓黨的隊伍,純潔了黨的組織,凈化了社會風氣,形成了清正廉明的黨風政風,并帶動了社會風氣煥然一新。
建立反腐敗機構,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斗爭
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站在天安門城樓上莊嚴地向全世界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經過艱苦卓絕的浴血奮斗,中國人民終于迎來了勝利的曙光,中國人民當家作主成為國家的主人。
隨著黨的工作重心從農村轉移到城市,從全力領導革命戰爭轉移到全力領導和平建設,毛澤東等中央領導同志敏銳地意識到,執政地位和執政環境的變化,使黨面臨脫離群眾乃至腐化變質的危險。
毛澤東指出,腐敗現象是社會主義社會的一個基本亂源,本質上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罪惡行徑,會引起群眾的不滿情緒,甚至可能引發“第二次革命”,導致干部“霸王別姬”、黨和國家改變顏色。正如鄧小平后來所講:“毛主席在革命勝利后再三強調這個問題,這是看得很深很遠的。”
為了加強黨內監督工作,新中國成立伊始,中共中央就將建立各級黨內監督機構和強化監督制度的工作提上了議事日程。
1949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成立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決定》,宣布在中央和地方建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稕Q定》明確了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任務與職權,對組織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作出具體規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中央政治局領導之下工作。經中央決定,朱德、王從吾、安子文、劉瀾濤、謝覺哉等11人為委員會成員,朱德任書記,王從吾、安子文任副書記。
與此同時,在政務院下設中央人民監察委員會,在縣市以上的各級人民政府,設立人民監察機關,以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是否履行其職責,并檢舉其中之違法失職的機關和人員。中央人民監察委員會于1949年10月19日成立,譚平山為主任。
到1950年底,全國大部分縣以上黨委都建立了紀律檢查委員會,各級紀委均設立了相應的辦事機構。到1952年10月,全國專職紀檢干部有2800人,到1954年底,發展到7200多人。
1953年6月,全國共建立439個人民監察機關,專職和兼職監察干部達17000人左右。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各級人民監察委員會密切配合,同黨和政府內的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等現象,進行了嚴肅的斗爭。高崗、饒漱石事件發生后,行政監察機構又進一步增強。1954年9月全國一屆人大一次會議決定設立國家監察部,由錢瑛任部長,以代替原中央人民監察委員會。
1954年1月,中共中央制定了《關于處分黨的組織及黨員的批準權限和手續的規定》,對紀律處分的程序、批準權限、取消處分等問題都作了具體規定。中央紀委制定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處理控告、申訴案件的若干規定》,就黨員或群眾向組織控告申訴案件的范圍、原則、批準權限及結案手續等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上述兩個規定,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在執行紀律和維護紀律方面第一次作出的較系統的成文的專門規定,對于正確開展紀律檢查工作產生了重要的作用。
開展整黨整風,堅決懲治貪污腐敗分子
新中國成立時,中國共產黨已是擁有450萬黨員的大黨。其中,絕大多數黨員和黨組織是好的,但部分新黨員、新干部缺乏思想教育和黨內政治生活鍛煉,部分老黨員、老干部革命意志衰退,滋長了個人主義、享樂主義和官僚主義作風,部分地方還存在黨組織成分不純的問題。
針對這種情況,中共中央于1950年5月1日發出《關于在全黨全軍開展整風運動的指示》,要求在全黨全軍進行一次整風運動,嚴格地整頓全黨作風,首先是整頓干部作風。整風的主要任務是,提高干部和一般黨員的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克服官僚主義和命令主義,改善黨和人民的關系。
整風運動到1950年底基本結束,取得了預期的效果。隨后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又作出以3年時間進行整黨,對黨的基層組織有計劃、有準備、有領導地進行一次普遍整頓的決定,以解決黨的基層組織中存在的思想不純、成分不純和作風不純的問題,進一步純潔黨的隊伍、健全黨的組織、提高黨的戰斗力。
整黨整風運動中,全國有32.8萬人離開黨的組織,其中23.8萬名異己分子和貪污腐化分子被清除出黨。107萬人被吸收入黨。至整黨結束時,全國共產黨員人數達636.9萬人。
在整黨進行過程中,全國同步開展了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三反”運動及反對行賄、偷稅漏稅、盜竊國家財產、偷工減料、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的“五反”運動。在“三反”期間,毛澤東、朱德、周恩來等中央領導十分重視對大案要案的處理,親自在文件上作批示,要求嚴厲懲處,絕不容情。群眾把貪污分子比作“老虎”,把打擊貪污分子叫作“打老虎”或“打虎”。
天津地委原書記劉青山、天津專區原專員張子善貪污案就是“三反”運動“打老虎”的典型案例。
劉青山、張子善都是經歷過土地革命、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嚴峻考驗的老干部。二人進城后,卻經受不住資產階級思想的腐蝕,大肆利用職權貪污公款171億余元(舊幣,下同),貪污、揮霍3.78億元,腐化墮落蛻變為人民的罪人。最終,黨中央批準了對劉青山、張子善判處死刑。
在處理這一案件時,曾有人以二人都是有貢獻、有影響的領導干部為由替其說情,毛澤東的回答是: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
處決劉青山、張子善的決定,當時對全黨起到了振聾發聵、扶正祛邪的效果。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們黨從嚴懲處自己隊伍中的貪污腐化分子,有效遏制了腐敗蔓延的勢頭,為新中國成立初期清正廉明的黨風政風打下了堅實基礎。
教育與制度并重,增強黨的凝聚力戰斗力
毛澤東在每一個重要的歷史轉折時期,都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加強思想改造,努力提高理論水平和政治覺悟,用無產階級思想去克服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特別是小資產階級思想,從而提高黨員干部隊伍的素質和黨組織的純潔性戰斗力。
集中開展整黨整風運動,就是針對全黨存在的錯誤行為和不良作風,有目的、有計劃地開展經典著作、黨內文件和報告的集中學習活動,同時組織黨員干部聯系思想和工作實際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以達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黨的凝聚力戰斗力的目的。
抓黨員干部的思想教育,毛澤東特別強調,要學會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這個強有力的思想武器,采取“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利用“團結—批評—團結”的方式,遵循“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以達到既弄清思想又團結同志的目的。
毛澤東認為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應將各地典型的好人好事加以調查分析和表揚,使全黨都向這些好的典型看齊,發揚正氣,壓倒邪氣。”新中國成立后,先后樹立了雷鋒、焦裕祿等公而忘私的榜樣,倡導全國人民尤其黨員干部向先進人物學習。
毛澤東等中央領導同志不僅是廉潔奉公的倡導者,更是身體力行的踐行者。他們嚴于律己、率先垂范,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在全黨全軍產生了良好的示范效應,帶動全黨、全社會形成一股以廉為榮、干部帶頭的黨風和民風。
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十分重視廉政法規制度建設。他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草案說明稿的批語和修改》中指出:“現在為了對貪污分子和盜竊分子分別予以懲治,為了鞏固‘三反’和‘五反’運動已得的勝利,并繼續和一切貪污與盜竊行為進行堅持不懈的斗爭,制定一個法律就是完全必要的了。”
1952年4月21日,新中國成立后第一部反貪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頒布。該條例共有18項懲治貪污的條款,根據“嚴肅與寬大相結合、改造與懲治相結合”的方針,對貪污罪的概念以及如何量刑作出明確界定,為當時“三反”運動取得勝利提供了堅強保障,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個系統性反貪法律,成為后來我國制定此類法律的重要參考依據。
這一時期,黨和政府制定頒布的法規還有《懲戒違法失職公務員暫行條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條例》《中央關于處理小貪污分子的五項規定》《中央關于處理貪污浪費問題的若干規定》《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關于追繳貪污分子贓款贓物的規定》等,這些法規初步系統規定了貪污賄賂的一系列罪名及量刑標準等,標志著反對貪污腐化的斗爭逐步走上了法治化軌道。
下載附件

青島市海慈醫療集團 本部地址:青島市市北區人民路4號
門診服務臺電話:0532-83777856(服務時間:周一至周日8:00-17:00)
預約掛號咨詢電話:0532-83777800/83777801(服務時間:周一至周日8:00-17:00)
行政總值班電話:0532-83777527 院長熱線:17669757858
南院區:青島市市南區棲霞路18號
西院區(青島市第五人民醫院):青島市市南區嘉祥路3號
醫患溝通辦公室電話:83777016("紅包"治理專項投訴電話) 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00
